7  引进成套设备工程费用计算方法

 

7.1一般规定

 

7.1.1 引进成套设备工程建设预算的编制及费用计算除执行以上各章节规定之外,以本章规定作为补充。

7.1.2 引进成套设备工程建设预算投资统一用人民币表现对使用外汇支付的资金(含融资)按照建设预算编制时的外汇汇率(说明中应说明所采用汇率的日期)和折算方法折算成人民币金额。

7.1.3 凡采用国际招标方式采购的各类产品国内中标产品的增值税和国外中标产品的关税及增值税均以人民币表现。

7.1.4 引进成套设备工程建设项目的引进部分无论由国内设计国内外联合或分工设计,或全部由国外设计,均由该项目国内配合主体设计单位或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对整个项目编制建设预算。

 

7.2  引进成套设备工程建设预算费用构成

 

7.2.1  引进成套设备工程建设预算的费用构成应与第3章建设预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一致,因设备引进需增加或修改的费用项目如下:

7.2.1.1  引进成套设备材料价格构成。

1 设备(含备品备件)、材料供货价。

2 相关费用:

1) 国外段运费。

2) 国外段保险费。

3) 关税。

4) 进口环节增值税(简称增值税)

5)进口商品检验费。

6)进口代理手续费。

7)银行财务费。

3国内段运杂费。

7.2.1.2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中应在“项目建设技术服务费”项下增加“引进成套设备工程项目服务费”项目,该增加项目由以下内容组成:

1 国外图纸资料翻译复制费。

2 技术服务费。

3 出国人员费。

4 设计联络会(国内部分)费用。

5 进口设备招标工作费。

6 融资相关费用。

7.2.1.3 基本预备费。

    在基本预备费项下增加外资基本预备费。

7.2.2 与第3章建设预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的费用项目构成相对应,因设备引进而发生的各项费用项目应分别计入相应的费用项目中。

 

7.3费用计算方法与标准

 

7.3.1 根据引进成套设备工程的特点其费用计算方法与标准包括:引进成套设备材料的价格计算方法与标准,利用外资或国家批准的外汇额度国内厂商中标及外商中标返包国内制造部分设备材料预算价格计算方法,引进成套设备材料的安装费计算方法,引进成套设备材料其他费用(即引进成套设备工程项目服务费) 的计算方法与标准,外资部分基本预备费计算方法。

7.3.2 引进成套设备材料的价格计算方法与标准

引进成套设备材料的价格计算方法与费用标准应根据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及电力行业的有关规定执行,预算编制前应向有关部门收集现行规定作为计算依据。

7.3.2.1 进口设备材料的供货价。

1 我国常用进口设备材料供货价的种类:

1) 装运港船上交货价,英文缩写FOB(Free on Board)

2) 成本加运费在内价,英文缩写CFR(Cost and Freight)

3) 到岸价或成本加保险费、运费在内价,英文缩写CIF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以下计算均以上述三种供货价的标准条款为例。

2 供货价的计算。

计算公式:

供货价=外币金额(签订的合同价)×外汇牌价

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如果没有具体的意向或协议,可按市场询价或国家批准用于进口设备材料的外资(或外汇)额度视同CIF 价计算供货价。

在初步设计阶段,按照所签订的合同价计算。

7.3.2_2相关费用的计算方法与费用标准。

1 国外段运费。

供货价(合同价)若为FOB等不含国外段运费价时,按照以下方法计算:

国外段运费=设备材料毛重(t)×运输单价(元/t)

其中:运输单价根据采用的运输方式,按照进出口公司或对外运输部门现行的价格确定。

如编制预算时没有重量资料,则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国外段运费=进口设备材料供货价×运费率

其中,运费率可参照近期同类工程测算。

2 国外段保险费:国外段保险费指进口商品在国外段运输期间向有关保险公司投保所需的费用。

计算公式:

保险费=保险额×保险费率

一般以CIF价为保险额,如果供货价(合同价)FOBCFR 等不含国外段保险费时,可采用以下方法计算保险费:

    1) 供货价为FOB价时:

    保险费=(供货价+国外段运费+保险费)×保险费率

    或保险费=供货价×(1+外段运费率+保险费率)×保险费率

    2) 供货价为CFR价时:

    保险费=(供货价+保险费)×保险费率

      保险费=供货价×(1+保险费率)×保险费率

    根据投保的险种、商品种类和地区的远近不同,保险费率也不同。应根据引进成套设备工程的具体情况,向保险公司收集现行保险费率。

    3 进口关税:进口关税指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颁发的有关规定对进口货物征收的关税。

    计算公式:

    关税税额=完税价格×关税税率

    其中,完税价格为海关审定的进口货物CIF价格。

    在编制引进成套设备材料预算时,可简化以CIF价为完税价格计算关税,计算公式如下:

    关税税额=CIF价×关税税率

    4 增值税:

增值税税额=(CⅢ价+关税税额)×增值税率

其中CIF价也应为完税价格,简化为以CIF价计算;增值税税率按现行税率计算。

5 进口商品检验费:进口商品检验费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

6 进口代理手续费:进口代理手续费指外贸企业采取代理方式进口商品时,向国内委托进口企业(单位)所收取的一种费用,它补偿外贸企业经营进口代理业务中有关费用的支出,并含有一定的利润。其计算办法及费用标准应执行国家的现行规定。

计算公式:

    口代理手续费---CIF(外币)×对外付汇当日外汇牌价×手续费率

    算编制时,若不知对外付汇当日外汇牌价,则以预算编制时的外汇牌价计算。

    计算标准:根据国家物价局价综字[19921 463号《关于印发进口代理手续费收取办法的通知》规定,进口代理手续费率按照对外供货合同金额不同,分档计收:

1) 金额在100万美元以下(100万美元)费率不超过2%,最低收费额为1000元人民币。

2) 金额在100万美元以上,1000万美元以下(1000万美元)费率不超过1.5%。

3)金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5000万美元以下(5000万美元)费率不超过1.0%。.

4) 金额在5000万美元以上,费率在0.5%~1.0%之间。

7 银行财务费:银行财务费是指项目法人或进口代理公司与卖方在合同内规定的开证银行财务费。

计算公式:

银行财务费=进口设备材料供货价×外汇牌价×银行财务费率

其中银行财务费率应根据各银行现行的收费标准计算。

8 内段运杂费:国内段运杂费指由我国港口(或交接车站、机场)运到建设工地指定地点的运杂费。包括引进成套设备材料的港口费用和压力容器安全性能检验费。

计算公式:

国内段运杂费=CIF价×编制时汇率×(铁路、水路运杂费+公路运杂费率)

铁路、水路运杂费率:100km及以内费率为0.9%;超过100km,每增加100km费率增加0.1个百分点;不足100km100km计取。

公路运输的运距在50km及以内,费率为0.64%,运距超过50km时,每增加50km费率增加0.25个百分点,不足50km50km计取。若到货港口(地点)为电厂的专用码头时,公路段运杂费按0.3%计算,若到货港口(地点)到现场有直达铁路时,不计取公路运杂费。

当返包比例超过50%时,国内段运杂费可以根据各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测算。

燃机工程按上述费率的50%计算。   

电厂有大件码头或其他特别情况时,应按设备、材料的运输重量或国家规定的运费办法计算。

7.3.3利用外资或国家批准的外汇额度国内厂商中标及外商中标返包国内制造部分设备材料预算价格计算方法。

在可行性研究阶段,按意向性的返包比例计算国内生产部分的相关费用[增值税、进口代理手续费(如进口部分需代理)、银行财务费]及国内段运杂费等。

在初步设计阶段,按以下方法计算:

1 利用外资并采取国际招标时,按合同价以外资方式计列,并计取进口代理手续费(如需代理)银行财务费国内段运杂费

2 采用国家批准的外汇额度时,国内厂商中标的设备材料费用一律采用人民币计算,运杂费按国内标准计算。

7.3.4引进成套设备材料的安装费

1 编制投资估算时,工程量以国外概念设计资料或近期在建(或建成)的同类型机组的工程量为依据,采用现行的定额或指标进行编制。

2 在编制初步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时,进口安装主材及建筑用钢材按照工程所在地的材料预算价格计算,作为计取费用的基数。   

3 国外进口主材,其加工配制费用按照合同约定计列。

7.3.5进成套设备材料其他费用(即引进成套设备工程项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与标准。

1 国外图纸资料翻译复制费国外图纸资料翻译复制费用按表7.3.5指标计列,由项目法人控制使用。

7.3.5图纸资料翻译复制费用指标

序号

设计方式

燃煤发电工程(元/kW)

炉岛

机岛

I&C

BOP

国外设计、国内配合

1.5

1.5

1.O

0.5

国外设备、国内设计

1.O

1.0

0.8

0.2

1:容量:发电厂按2台机组,如超过2台机组,仍按2台机组计取。

2:燃气轮机发电机组,可按燃煤发电工程指标的40%计算。

3扩建工程的主设备与上期相同且布置基本相同时按上述费率的60%计列

4:单项设备,可按实际情况计列。

2 技术服务费:技术服务费包括国外设计费、培训费、外方技术人员现场服务费及技术专利费等。

可行性研究阶段,若无协议或意向性文件,可视同用于引进的外资或外汇额度中已含,不再单列。

在初设计段,可按合同的规定计算费用。如果合同价中已含此部分费用,则该费用在表六中单列。

3 出国人员费:我方为本工程派出的设计联络、设备检验、技术培训等人员出国的旅费、服装费、国外生活费、交通费和国内段的差旅费等可按合同中规定的出国人数、期限和我国有关部门规定的现行费用标准计算合同有特殊规定的按合同规定计算

4 设计联络会(国内部分)费用:设计联络会(国内部分) 费用指国内各方参加联络会的费用,在签订各自的服务合同中应包括该项费用,建设单位人员参加会议及会议场所租用的费用在建设单位管理费中开支。

注:国外部分费用含在引进成套设备费用合同中。

5 进口设备招标工作费:进口设备招标工作费指进E1设备招标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计算办法参照国内工程的标书编制费费率按国内工程招标费费率乘以1.1系数计算,计算基数按招标范围所包含的内容计算,一般情况下为合同价。

6 融资相关费用:按融资合同有关条文进行计算。

7.3.6外资部分基本预备费

外资部分基本预备费的取费费率:估算阶段2%,概算阶段0.5%。

注:取费的计算基数为外资总额。

 

7.4建设预算的编制

 

7.4.1  引进成套设备工程建设预算的编制范围应包括建设工程项目的全部投资,主要包括:

1 引进(包括返包国内)的设备材料费。

1) 引进成套设备材料供货价。

2) 引进成套设备材料相关费用。

3) 引进成套设备材料国内段运杂费。

2 引进成套设备材料的安装费。

3 国内配套的生产工程、附属工程、生活福利工程费用。

4 其他费用:除火力发电工程建设预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中规定的其他费用项目外,应增加“引进成套设备工程项目服务费”。

5 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内资、外资)和价差预备费。

6 建设期贷款利息及承诺费、转贷费等。

7.4.2 引进成套设备工程建设预算的内容,应与建设预算费用性质划分、建设预算项目划分、建设预算编制办法等规定的项目一致,并应增加以下内容:

1 制说明中应增/J111进成套设备材料的范围、特点、价格依据及其计算方法。

2 引进成套设备工程费用计算表(表六)

3  由于引进成套设备材料而增加的其他费用计算明细表,在表四中计列。

7.4.3 编制引进成套设备工程建设预算时在编制说明中应补充以下内容:

1 经国家正式批准的进口项目订货合同和相应的设计文件。

2 国家有关综合部门发布的有关引进技术和进口设备材料各环节发生费用的计算方法及商务结算方式等有关规定。

3 国家对引进成套设备项目投资计算方面的有关补充规定。7.4.4  引进成套设备工程建设预算的表现形式与建设预算编制方法中规定的格式一致,对不同部分补充规定如下:

1 引进成套设备工程预算由国外引进及国内采购的设备材料两部分组成国外部分采“引进成套设备工程费用计算表()分类进行编制(如进口部分返包国内部分技术服务费等)国内部分按照建设预算编制方法中规定的格式进行编制。最后将引进成套设备工程费用计算表(表六)“部分汇总估概算表(表二)”以及“其他费用表(表四)”中的数据,统一汇总到表一甲()

2 表一甲()中的引进成套设备工程投资总额应折合成人民币,并需计算出引进成套设备材料外币折合投资占总投资额的比例和各部分的单位造价指标。

3 利用国家批准的外汇额度,国内生产设备材料的工程建设预算,首先应按编制时的汇率统一折算为人民币后,采用“表一编制总预算表表中不再列示外币金额统一用人民币计算但在编写说明中要写明利用的外汇额度。

7.4.5 引进成套设备工程建设预算用的表格,除表一甲()外,统一执行建设预算编制办法中规定的几种表格格式。另外增加“引进机组价格计算表(表六)”。

7.4.6其他费用表格采用表四。